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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哪些财务工作容易引发法律风险
来源: | 作者:桂磊 | 发布时间: 2023-03-14 | 159 次浏览 | 分享到:

   作者:桂磊

 

本人在办理一些民营企业的民事纠纷诉讼、刑事诉讼时,经常会思考到底是哪些因素引发了纠纷,从而产生诉讼,甚至给当事人带来牢狱之灾。这些因素有很多,财务工作错误或者失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部分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本身财务水平不是很专业,对于税务法规往往一知半解,对于企业经常碰到的法律知识完全是外行了。所以,在处理财务工作时,往往不知道法律的边界,意识不到会触发哪些法律,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最终给企业、股东、投资人等带来一系列法律风险。本文通过案例的形式,总结分析哪些财务工作容易引发法律风险。

 

案例一:某国有企业收购某民营企业股权案例

某大型国有企业收购一家民营企业,经过财务、法律、业务尽职调查后,双方顺利完成收购股权交割半年多之后,收购方对被收购方进行存货盘点、资产核实,才发现大量存货盘亏、坏账,遂认定被收购方财务造假,要求返还投资款双方多次谈判未果,收购方遂起诉到法院。被收购方委托本人作为代理律师,本人先进行了查账,发现并没有证据证明被收购方财务造假但是,财务工作犯了很多错误,收购方在财务尽调时也犯了不少错误,导致了双方的纠纷这种错误导致无法判明股权交割时点的真实财务状况,无法判断被收购方是否在股权交割时违约。所以,最终本人代理被收购方赢得了诉讼。

在本案中,财务工作错误、失误是导致纠纷的主要原因,财务工作上的错误、失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货物收发管理松散。从货物原材料采购、进库、领用到关联公司之间的调拨,都存在单据不全、缺失等问题,导致财务无法及时记录存货的变动,无法准确结转成本,造成资产负债表存货和利润表的营业成本数据无法反映真实情况。

2、对存货不能定期盘点。按照会计相关规定,财务人员应该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但是,被收购方财务部几乎不盘点存货,财务负责人几个仓库都没有进去过。

3、财务人员放弃对仓库的管理。财务人员错误的认为仓库管理是仓库人员的事情,财务无权过问,导致仓库管理混乱。

4、对于长期挂账往来款,财务人员不按照规定计提坏账,不按照规定进行核销,导致资产虚增。

5、财务尽调人员在发现内控存在严重问题后,对于存货盘点,仍然采用抽样盘点法进行盘点,未能发现存货问题。对于部分应收款项,在没有收到询证函复函的情况下,不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轻易给出结论,导致未能发现问题。

6、投资方财务人员审查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时未能发现其反映的存货管理和盘点问题,导致层层把关、层层失控。

在这个案例中,可以说财务工作失误是导致股权纠纷诉讼的核心原因,财务人员没有很好地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从而导致收购双方对簿公堂。

 

案例二:某股权收购因个人所得税失败案

某著名企业集团收购一家民营企业55%的股权,经过财务、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多轮谈判后,双方终于确定了收购方案,起草并签署了股权收购相关的一系列合同,随后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到税务局办理变更时,税务局告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原来,股权转让方均为个人,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按照股权转让价格减去其之前获取股权价格差价的20%计算因此,该笔股权转让交易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多万。股权收购方和转让方均认为这笔个人所得税需要由对方承担,最后双方走上诉讼的道路。

原来在起草、审核股权收购相关的合同时,财务部门审核合同时没有意识到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合同里没有提到股权收购产生的税收应该由哪一方承担,最终导致合同约定不明,造成股权转让纠纷。

 

案例三:某民营企业灵活用工涉嫌虚开发票案

一民营企业财务负责人向企业老板推荐一个灵活用工平台,该平台声称可以给企业提供灵活用工服务,给企业提供劳务外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企业节省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成本,该企业需要向该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该平台称这种操作模式完全合法,财务负责人也称完全合法,老板最终相信了并进行落实该平台每个月都会向该民营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多的月份一个月几十万,少的十几万。两年后,经侦部门找到该民营企业老板,认定其涉嫌虚开发票,将其拘留。

最近几年灵活用工大行其道,但是,很多灵活用工平台打着合法的旗帜,做着违法的事情,其平台上的业务非常明显交易是不真实的,或者不具备独立交易的特点,生搬硬套灵活用工模式有些财务人员不辨真伪,参与其中,最终导致公司补税、老板坐牢。

 

案例四某民营企业拆迁补偿款补税案

某民营企业,拥有几万平方米厂房,因为政府土地收储被拆迁,该公司共取得7000万左右的拆迁款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想当然认为房屋拆迁款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将其确认为收入,而是确认为了其他应付款,没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年后,当地财政局将支付补偿款的信息交换到税务局,税务局对该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最终要求该企业补缴税款1750万,并缴纳滞纳金1000万左右。

该企业财务人员由于不熟悉税收法规,完全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断来判断拆迁款是否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做出错误的判断,导致企业最终不仅没能少交税,还多交了1000万左右的滞纳金。

 

案例五某民营企业补缴个人所得税案

某民营企业,其老板经常拿一些个人或者其家庭开支的单据到公司报销,包括其个人和家庭成员的手机通讯账单、子女学费单据、各种会员会费缴纳凭证等财务人员在使用这些凭证做账时,把关不严,很多明显不能报销、列支的单据也允许报销。结果,在一次例行的税务检查时,税务人员发现了这种情况,将相关报销金额全部认定为对股东的分红,要求补缴20%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滞纳金,并按照补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的1倍进行罚款。

所以,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严格按照会计和税法的要求,审核报销单据和凭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该进行解释,并要求改正,否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