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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实施方案:优化老年人就业!
来源: | 作者:上海发布 | 发布时间: 2026-03-24 | 6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实施方案》提出,对尚未满足退休条件、选择继续参保的老年人,可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按规定为其缴纳;同时还将探索将老年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老年人社会保障机制。


为保障老年人就业“维权有门”,《实施方案》提出,畅通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权渠道,探索开辟绿色通道,强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欠薪、求职陷阱等违法行为。


来源:上海民政、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