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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来源: | 作者:解放日报 | 发布时间: 2026-01-19 | 27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着力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提升发展能级,发挥“头雁”作用,带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创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服务和模式,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支持高成长企业加速发展,大力培育独角兽和瞪羚企业。支持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企业深耕细分赛道,打造特色优势。支持中小企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提高核心竞争力。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强化精准化政策供给,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收购兼并,推动各类创新型企业竞相涌现。

8.增强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建设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拓展跨境和离岸金融服务功能,深化跨境投融资和结算便利化,丰富汇率避险工具,优化离岸账户体系,促进离岸信贷、自贸离岸债发展,健全法规制度和业务规则体系,打造离岸金融(经济)功能区。深化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积极推动筹建上海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探索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试点。支持金融机构拓展全球服务网络,丰富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品种,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国际再保险承保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加快建设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用区块链、大模型等技术强化金融风险识别和管理,提高金融基础设施韧性水平和软硬件安全可靠性,加强金融风险应对处置,保障金融稳健运行。深化沪港国际金融中心协同发展。持续办好陆家嘴论坛。

加快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健全功能强大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推动多层次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强化债券市场功能,稳步有序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深化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试点,持续增强黄金国际板市场功能。打造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强化外资金融机构集聚效应,积极引进国际金融组织,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在沪设立总部机构和专业子公司,支持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机构集聚发展。形成多样化和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支持金融市场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贴近企业和居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推动银行间市场数据报告库建设,拓展通用金融信息传输系统应用场景。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科创板和债券市场“科技板”发展,促进科技信贷、科技保险创新,支持市场化并购基金、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外资创投基金发展,完善股权投资交易定价机制和退出渠道,构建全周期、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丰富碳交易产品,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持续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支持政策,加大首贷续贷支持力度。着力发展养老金融,创新发展多元化养老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创新发展数字金融,深化数字人民币应用,推动数字信贷、资管科技、智能投顾等领域创新,打造新型资产管理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发展金融科技。

9.推动国际贸易中心提质升级。强化贸易枢纽功能,加快贸易创新发展,服务建设贸易强国。优化升级货物贸易,加强品牌、质量和渠道建设,扩大高附加值产品进出口。壮大服务贸易发展优势,促进文化贸易、技术贸易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推动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出口,培育跨境云服务、数字内容交付、数据加工等新增长点,高标准建设国际数据经济产业园。推动离岸贸易深化拓展,创新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跨境分拨等模式,提升真实性审核水平和支付结算便利性。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完善绿色贸易政策和制度体系。持续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提升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展能级,完善展贸联动发展机制。

加快推动贸易结构转型。推动贸易市场更加多元均衡,巩固提升传统贸易市场,积极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和新兴市场。深入实施全球贸易商行动,支持民营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统筹应对能力,提升跨国公司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大力培育新型贸易主体。深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促进规则制度衔接互认,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健全物流体系,推动跨境电商与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发展保税研发、保税检测、保税维修,深化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

强化全球供应链管理功能。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加强供应链整合,强化寻源备份、撮合对接、采购分拨,构建上下游紧密协作的供应链生态。强化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功能,深化期现衍联动业务创新,提升重点品类大宗商品价格国际影响力,支持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建设,提升生产性互联网平台能级,推进电子材料国际交易中心建设。加快航贸数字化建设,加强全流程数据存证上链和应用融合贯通,推动扩围提质放量。提升外贸领域物流、保险服务能力,培育发展全链条贸易供应链服务。支持物流总部企业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

10.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航运中心。巩固提升辐射全球的海空枢纽港地位。推进小洋山北作业区、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内河航道整治,推进南槽航道治理二期、黄浦江挡潮闸、沪通铁路二期、沪乍杭铁路等工程建设,提高水水中转、海铁联运比重。深化区域港航合作,协同共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打造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完善沿海捎带政策,优化联动接卸模式,强化国际中转功能。高水平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基本建成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加密优质国际直航航线,提升国际航空转运功能,支持主基地航空公司打造航空运输超级承运人。加快建设亚太区域邮轮经济中心。

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打造世界级航运交易所。大力发展航运金融,支持航运保险机构拓展全球服务网络、提高承保能力,支持船舶制造、海运运费人民币结算,推动飞机、船舶融资租赁加快发展,提高航运指数衍生品影响力。深化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建设国际海事争议解决服务高地。发展国际船舶管理服务,健全船籍、检验、交易等船舶服务体系,加强海员培养和服务。促进海事、航空领域国际组织集聚。持续打响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品牌。

加快航运数字智能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国际集装箱运输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港航数字化服务能级。打造智慧港口升级版和全球智慧机场标杆。加快发展航海气象、通导设备、远海通信等航运科技。构建内外并重、多元并举、成本可控的航运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建设国际航运绿色燃料加注中心和交易中心。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船舶,推进绿色内河航运建设。强化船舶能效和碳强度管理,提高港口岸电使用率。探索与更多国际港口共建绿色航运走廊。

11.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策源功能。深化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聚焦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优化投入和评价机制,产出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落实新型举国体制,加强科技攻关组织和成果验证,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决定性突破。加强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培育。把握科研范式变革趋势,加快发展科学智能。建强国家实验室体系,加快战略性新型研发机构布局,提高协同攻关能力。深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高效开放共享。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建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加强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加强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发展高质量孵化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场景驱动、任务牵引的创新联合体。加快建成张江国际一流科学城,加强“大零号湾”建设,推动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深化“模速空间”“模力社区”等创新生态示范区建设。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活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完善以项目经理人为主责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加强科技普及,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化新兴领域科技伦理治理。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打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创新体系,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教育强市、科创中心、人才高地良性互动。实施高等教育重服务强贡献计划,加强高校办学定位科学论证,优化招生结构、培养模式、办学评价,建强基础学科、重点学科、交叉学科,提高人才供给与国家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度。深化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完善人才政策和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发现、遴选和培养模式,大力培养造就更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探索培养“科学家+创业者”。深化人才评价综合改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破除“唯帽子”问题。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深化高技术人才移民先行先试。

四、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是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带动各领域改革,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确保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12.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强主责主业管理,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促进各类基金接力协同,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市值管理,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优化分层分类监管,推进城市保障类企业成本绩效管理,实施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发展壮大民营经济,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和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科技创新重大任务,完善中小企业增信制度,优化信贷风险奖补结构和机制,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提质增效,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信用+风险+技术”监管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和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一体化机制。

13.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推动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加强“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完善流通体制,进一步降低全社会综合物流成本。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强土地全周期价值管理,深化土地混合利用和灵活供应,依法稳妥推进土地使用权延期续期,健全规储供用一体化土地储备机制,加强临时空间利用管理,加大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力度。加快建设技术市场,完善技术要素交易及估值定价机制,打造全球技术交易枢纽。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强化全社会数据安全高效可信流通,加大公共数据授权利用力度,支持开展数据产品开发和交易,健全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加快培育数商生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推进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14.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全方位高水平开放。聚焦金融、电信、医疗、法律、文化、教育、航运等领域,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提升引进外资质量,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能级,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完善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动专业服务机构拓展全球网络、提高跨境服务能力,引导走出去企业安全合规经营。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共建国家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高水平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

15.发挥重点区域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推动出台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新一轮支持举措,深化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健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机制和管理措施制定机制,推动设立科创综合保税区。支持临港新片区聚焦跨境数据、离岸金融、离岸科创等领域持续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推动保税维修、再制造、跨境电商、数据开发等制度和模式创新,推动制造业产业链协同和集群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超级个体”经济。

深化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开放制度创新,强化交通、会展、商务协同发展,建设长三角制造业研发集聚区,强化进出口商品集散展示交易功能,加快建设虹桥海外发展服务中心,打造长三角企业走出去服务第一站。高标准建成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完善货物和人员跨境流动机制,拓展国际商务交流、高端会展、专业培训、科技创新功能。分类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规划布局、管理机制和监管模式,加快转型升级。